一.心理文法的定義:
是指人類在記錄祖先經(jīng)歷的史實時,為了美化祖先而采用不完全真實的文意敘述,來滿足或延續(xù)其后裔心理活動的(譜牒)行文方式,特稱心理文法。
心理文法所涉及到的內(nèi)容:編章、節(jié)段、句詞。山川地名,人物典故,官職昵稱,年代等等。
由此衍生出心理名詞:心理文章、心理序言、心理句子、心理地名、心理人物、心理典故、心理官職、心理年代等等。
二.心理文法產(chǎn)生的歷史原因——神話的敘述
當人類進入到宗法制度形成并被完全鞏固后,母系社會制度已完全被淡化,也就是父系社會制度確立并占上風時,其后裔為了美化“五帝或史稱偉人”至母系消忘時期所產(chǎn)生的男性之父——無可考的父親,而編制的一系列神話或傳說。晚些的后裔又綿延群起而效之,且融入國史、方志、譜牒。并美其名曰:敬遵祖制。玄而復傳再效至今。三.心理文法典型的古代原始事例:
1.母曰附寶,之祁野,見大電繞北斗樞星,感而懷孕,二十四而生黃
帝于壽丘。——唐.張守節(jié)正義案。
2.秦本紀云:顓頊氏之裔孫曰女修,吞玄鳥之卵而生大業(yè),大業(yè)娶少典氏而生柏翳。——唐.司馬貞索隱.又案。
3.帝王世紀云:神農(nóng)氏,姜姓也。母曰任姒,有蟜氏女,登少典妃;游華陽,有神龍首,感生炎帝,人身牛首,長于姜水。——唐.張守節(jié)正義。
紀文案:黃帝時期,還是母系社會,不僅姓從母系,而且不知其父。用現(xiàn)代考證之語言表述,即原始的走婚制,當時僅知其母,不知其父。后來創(chuàng)建文字以代結(jié)繩之后,文化的進步與擴展及父系社制度的確定,為了取代母系并美化父系,為文明而維護父系尊嚴,創(chuàng)造出了以上原始典型的心理文法。足可見此法歷史悠久,根深蒂固,例不勝敘。
四.為什么要在譜牒研究中總結(jié)出“心理文法”這一概念?
這緣于中國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的尊祖敬宗的觀念,當祖先在特定的歷史環(huán)境與歷史時期中,做了特定的事,疑乎信乎?惑乎明乎?后人都不可訶指直呼!
本來譜牒學應(yīng)詳述來歷與演變,“使千余年湮源斷緒之典,燦然在目”。然又都有一種尚善美、祈貴榮的意識。為避免“以明忘氏,則與奪爵削國同,可知其為賤也。”的史實在譜牒中的體現(xiàn),就出現(xiàn)了如譚嗣同指出的譜牒學兩大弊端,一是“攀附,遙遙華胄,流為譏謔。”二是“夸大,雖孝子賢孫之心,稱美不稱惡,其體比鼎銘”。
現(xiàn)摘一例為證:錄自于新化《康氏六修族譜.譜議》,其文附于二十四世孫安邑庠生培綱敬撰“理公房譜序”后。
“五議補訂:曩撰舊譜諸公皆族前輩,后生略有所見,起而訶之,儇俗也、薄行也。是奚可哉?然補闕訂偽,著述之要,舊譜果有闕略,確為考訂,亦未始為非善繼一端。”
紀文按:后生果有善端,可誰愿意承受或背負這俗名呢?至少我是不愿的,也不能的。
所以,我們在譜牒研讀中,遇到此種不完全真實的事例時,又不好繁冗釋解與多方求證、或機緣巧合,有佐證資料能決疑解惑時,也不能直呼其偽、錯、過、非等等,而簡以“心理文法”對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