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忌
見面稱呼時,忌直呼其名,要加敬稱,以示尊敬和親切。如在拉薩,名字后要加“啦”字;在日喀則地區(qū),男性名字前加“阿吉”或“阿覺”
。
到藏民家做客,主人必先敬客人青稞酒,客人應(yīng)先用無名指蘸一點酒彈向天空,連續(xù)三次,以示祭天、地和祖先,而后輕呷一口,主人會及時添滿,喝三次,第四次添滿時需喝干一杯。否則主人會不高興,認為客人不懂禮貌或瞧不起他??腿诉M屋坐定,主人必倒酥油茶敬客,客人需待主人雙手捧至面前時,才能接過去喝,切不可自行端喝。落坐時,要盤腿端坐;接受禮品時,要雙手去接;贈送禮品,要躬腰雙手高舉過頭;敬茶、酒時,要雙手奉上,手指不能放進碗口
。
飲茶時,客人必須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能伸手接過飲用,否則認為失禮。吃飯時講究食不滿口,嚼不出聲,喝不作響,揀食不越盤。用羊肉待客,以羊脊骨下部帶尾巴的一塊肉為貴,要敬給最尊敬的客人
。
藏族禁食驢肉、馬肉和狗肉,有些地方也忌食五爪類和飛禽類肉。出于宗教信仰,一般反對捕殺野生動物。行路遇到寺院、瑪尼堆、佛塔等宗教設(shè)施,必須從左往右繞行;不得跨越法器、火盆;經(jīng)筒、經(jīng)輪不得逆轉(zhuǎn)。忌諱別人用手觸摸其頭。